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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23260/2020-0003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30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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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 有效

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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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灾害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2.2扑火指挥
2.3工作组
3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2火情监测
3.3气象服务
3.4信息管理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2分级响应
4.3响应措施
4.4县层面应对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调查评估
5.2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6.2运输保障
6.3航空消防保障
6.4通信与信息保障
6.5物资保障
6.6资金保障
7附则
7.1灾害分级标准
7.2相关概念的解释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7.4预案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林区稳定,建设生态文明。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上饶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及邻发生在交界处且对我构成严重威胁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4.3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县人民武装部应急管理林业局、公安委宣传部、武警横峰中队、发展改革委、体局工信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广新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气象局、横峰日报、横峰广播电视台、消防救援队、县供电公司、电信横峰分公司、移动横峰分公司、联通横峰分公司、铁塔横峰分公司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地区和部门参加。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横部队及预备役部队支援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申请和协调驻饶任务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应急管理:协助委、政府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适时组织林业和气象部门开展会商,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监测预警、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督促检查等防灭火工作收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指导基层林业部门做好森林火情早期处置相关工作;根据需要,指导、协调基层林业部门提供火场及周边地域森林植被等林业相关资料;指导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公安局:负责导全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森林防灭火网络情监测与引导工作
武警横峰中队:负责指导全武警部队开展扑救森林火灾训练,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发展改革委将全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申报县级森林防灭火重点建设项目。
体局:负责指导全中小学校和高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指导林区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工信:负责落实免收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台频率占用费政策和救灾电台应急频率指配等工作。
民政局:负责在扑救森林火灾中非退役军人伤亡人员的褒扬和抚恤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
司法负责指导全森林防灭火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火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森林防灭火的普法工作。
财政督促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统筹安排级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并纳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根据需要,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灭火从业人员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表彰励工作
自然资源局:协调森林防火行业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保障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的免费优先通行,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
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
广新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旅行社、导游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
卫健委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负责在扑救森林火灾中退役军人伤亡人员的褒扬和抚恤工作。
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横峰日报、横峰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对全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重点防火期内要经常性地报道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火灾案例必要时,根据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森林防灭火信息。
消防救援负责组织全消防救援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定期巡检维护工作,防止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闸断电”工作遇有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必要时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电力保障工作。
电信横峰分公司、移动横峰分公司、联通横峰分公司、铁塔横峰分公司:负责森林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县、乡、林场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和林区行政村电话畅通;配合市森林防灭火部门通过短信平台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遇有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搞好火场前线指挥部的通信保障工作。
2.2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乡、镇(场、办)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镇(场、办)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协调和指导。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灾条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兵力调动批准权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3工作组
森林防灭火指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火场指导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林业局、安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在启动级响应前,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火场指导组,迅速赶赴森林火灾现场,传达领导指示;督促指导森林火灾发生地组织科学扑救;帮助森林火灾发生地前线指挥部分析、研判火场环境和火情态势,为其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建议;指导森林火灾起因调查和火案查处;承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综合协调组。由应急管理牵头,林业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委、政府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火灾扑救组。由应急管理牵头,县人民武装部、武警横峰中队、公安消防救援队、气象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协助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救援队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向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调派驻赣森林消防大队航空消防力量和其他市县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装备支援。
医疗救治组。由卫健委牵头,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协调受伤人员紧急转送等工作
(五)应急保障组。由应急管理牵头,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县供电公司、电信横峰分公司、移动横峰分公司、联通横峰分公司、铁塔横峰分公司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电力保障工作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六)信息发布组。由应急管理委宣传部牵头,委网信办、公安林业局、广新局、横峰日报、横峰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七)社会稳定组。由公安牵头,武警横峰中队、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林业局等单位和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八)专家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承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森林火灾预警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3.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部门和林业、气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并报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
必要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预警响应
(一)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
(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4)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和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二)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
(2)防火巡逻员和生态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3)县、乡级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村、组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4)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三)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3)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4)县、乡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
(5)县森林消防大队、乡镇(场、办)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
(四)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县森林灭火指挥部应召集应急管理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林业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对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
(4)专业森林消防队视情靠前驻防。
3.2火情监测
利用国家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林火远程监控、空中巡查、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方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3.3气象服务
由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3.4信息管理
3.4.1归口管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4.2信息报告
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机构应按照有火必报立即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县林业部门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同时,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当火灾发生在架空输电线路500米以内时,应及时联系电力部门主管单位,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1)县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6)超过12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需要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1.1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派员驻守应急总值班室负责森林火情调度和火情信息上传下达。必要时,牵头组织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气象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进行会商,根据火情报告和地形、植被气候等火场环境,对火情发展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安局在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调度和督导森林火灾发生地公安部门迅速开展火案侦破工作。根据需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火场指导组靠前调度指导。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适时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4.2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县、市、省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4.3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3.1扑救火灾
基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乡镇和林场半专业业扑火队、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赣森林消防大队,航空消防力量、消防救援队伍,以及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为防止在扑救火灾时发生人身触电事故,严禁在架空输电线路及电缆保护区内扑救火灾,如确有必要应及时与电力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待采取停电等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3.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要医疗保障。
4.3.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3.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3.5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3.7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3.8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4.3.9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4县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教情况,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级、II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其中IV级最低,I级最高
4.4.1IV级响应
4.4.1.1启动条件
(1)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重点地区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重点时段12小时或者其他时段20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发生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4.1.2响应措施
(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
(2)督促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亲赴一线指挥,调动辖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3)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派一名副指挥长带领有关部门领导赴现场一线指导火灾扑救工作,火场指导组应先期到达现场,根据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调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相邻地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4)根据需要督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
4.4.2级响应
4.4.2.1启动条件
(1)发生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重点地区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重点时段30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级响应4.4.2.2响应措施
(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组织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
(2)督促火灾发生地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按程序调动辖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相关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3)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带领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组赴现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适时按程序及时调动辖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相关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医疗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助。
(4)必要时,报请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动驻赣森林消防大队、航空消防力量和相邻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扑救,报请派出医疗工作组赴现场开展医疗救助。
(5)县气象局提供天气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根据气象条件指导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重。
4.4.3级响应
4.4.3.1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重点地区6小时、重点时段40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威胁到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设备,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并及时上报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4.4.3.2响应措施
根据需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信息发布、社会稳定等工作组。
(1)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率各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挥,及时调动辖区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和保障工作,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
(3)报请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派驻赣森林消防大队和航空
消防力量、其他设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全省机动专业队援。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4.4I级响应
4.4.4.1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严重威胁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设备,损失特别巨大,影响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请人民政府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人民政府直接决定启动I级响应。
4.4.4.2响应措施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信息发布、社会稳定等工作组。
(1)根据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I级响应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省扑火现场指挥部。
2)调动本市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省扑火现场总指挥部统一调动全市和本省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扑火力量予以支援。
(3)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伤员救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
(6)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根据需要采取其他措施。
5.1火灾调查评估
由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会同应急管理、林业及公安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经评估,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受害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林业局及市公安局进行调查评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应急管理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5.2工作总结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上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抄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上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抄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村级扑火应急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执行扑火任务,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提出申请,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研究调配方案,下达调动命令,受援地负责组织后勤等有关保障工作。《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见附件2。研究调配方案,下达调动命令,受援地负责组织后勤等有关保障工作。
调动驻赣森林消防大队增援扑火的,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逐级申请,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
调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执行扑火任务,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申请实施。
6.2运输保障
增援扑兵力及携带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特殊情由民航部门铁路部门负组织实施。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依法免收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6.3航空消防保障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可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调动航空消防力量参与补救森林火灾,本省航空消防力量仍无法满足扑火需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应急管理部申请。
6.4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扑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灾时的通信畅通。应急管理、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物资保障
根据扑火需要。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建立本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
6.6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资金,按《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7附则
7.1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相关概念解释
7.2.1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含义
重点地区是指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时段是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全国“两会”等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
7.2.2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字〔20196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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