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方有泉 | 来信时间: | 2019-07-17 00:19:08 |
信件标题: | 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及完工后需办理的手续 | ||
信件内容: | 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及完工后需办理哪些手续,建房履约金是否属于政府规定收费,望回复! | ||
办理情况 | |||
办理状态: | 已回复 | ||
回复内容: | 农村居民建房申请程序:建房申请人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查符合建房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接受申请后,组织规划、国土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审核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审批材料报县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抄告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国土所;乡镇国土所依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将申请材料报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同时,根据《村规民约》有关规定,为加强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行为,核发以上两证后建房户开工前需与村民理事会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建房协议,并交纳一定的建房履约金,房屋竣工后,房屋户向村民委员会提请验收,经乡镇规划、国土、村民委员会或理事会验收合格后,无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建房履约金将如数退还给建房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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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7-23 16:28:29 | ||
满意度评价: | 非常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