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徐 | 来信时间: | 2020-04-08 19:50:03 |
信件标题: | 房产证办理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我是虹桥西路53号的居民,十几年前交的钱包办证,当时因为原因离家,手续掉了,现今己把情况说明,房产证可以办理,唯独费用和以前不一样,说什么没有明确规定,不知道该按以前的费用还是现在的费用,十几年前才一万元,如今补办确要七万,希望核实情况,所有居民已经办了,为什么我的手续掉?办费用这么高, | ||
办理情况 | |||
办理状态: | 已回复 |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尊敬的县长,我是虹桥西路53号的居民,十几年前交的钱包办证,当时因为原因离家,手续掉了,现今己把情况说明,房产证可以办理,唯独费用和以前不一样,说什么没有明确规定,不知道该按以前的费用还是现在的费用,十几年前才一万元,如今补办确要七万,希望核实情况,所有居民已经办了,为什么我的手续掉?办费用这么高"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处理情况: 我局监察股工作人员已与你取得联系,因涉及部门比较多,你以前咨询的也以较笼统,致使不能明确答复你,电话以告知你本人前来自然资源局监察股由工作人员引导你向具体办理登记部门咨询,你表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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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4-14 15:49:51 | ||
满意度评价: | 诉求人暂未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