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中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管理常态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横峰中学党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定期召开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专项小组暨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 横峰中学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 横峰中学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管理好所属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规范网上信息传播情况,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4. 横峰中学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在出台重大政策、组织重大活动、推进重点工作前,及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并向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报告相关情况。单位发生敏感事件或负面舆情后,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并通报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及时进行管控。
5. 横峰中学党委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通报、督查等制度。每年年底向县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年初对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1次党内通报,每年开展1次专项督查,报告、通报、督查情况同步抄送县委宣传部。
6.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党员干部出现“九种问责情形”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