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暨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针对排查出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现就2021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暨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落实省、市、县全会和两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打造“经济结构优化、民生发展优先、生态环境优美”的幸福新横峰和“可爱的中国”摇篮,让横峰的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二、主要目标
(一)环境质量方面
1.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内;
2.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2%以上;
3.全县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100%,劣Ⅴ类断面比例为零;
(二)应对气候变化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面
1.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达到“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2.单位GDP能耗达到“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4.全县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三)环境风险防控方面
1.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以上;
2.全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以上。
(四)生态保护方面
1.生态质量指数稳定在上级规定的范围之内;
2.森林覆盖率稳定在上级规定的范围之内;
3.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上级规定的范围之内。
(五)人居环境改善方面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
2.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2%以上。
3.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行政村基本实现全覆盖;
4.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10%以上, 农村重点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以上。
以上目标如果是需要省、市下达的,以省、市下达的为准。
三、主要任务
(一)系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1.编制实施“十四五”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思路,深入谋划“十四五”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举措和保障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责任领导:钟梁;牵头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街道、场、办)党(工)委、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场、办)、横峰经济开发区配合,不再列出)
2.统筹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编制实施“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形成以综合规划为统领、各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责任领导:钟梁;牵头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3.研究现代化“三优”幸福新横峰建设远景目标。锚定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制定现代化“三优”幸福新横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合理设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研究起草现代化“三优”幸福新横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现代化“三优”幸福新横峰建设。(责任领导:钟梁;牵头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二)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围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提升,实施十五大攻坚行动,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实施“一湖清水”保护攻坚行动。围绕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总体目标,在全县范围组织实施岑港河、葛溪河等县内主要河流,黄源水库等饮用水源,江河支流、湖泊、山塘水库等水体水质保护攻坚行动,全面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倾倒污染物;全面巩固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成果,强化岸线环境治理,坚决制止和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持续巩固禁捕退捕成果;扎实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库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问题整改,强化督查暗访,对破坏水质行为实行最严厉的惩罚,保护好“一湖清水”“一江清水”。(责任领导:孙颖;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横峰生态环境局。)
2.实施城镇排水系统改造提升攻坚行动。县政府统筹实施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2021—2023)三年攻坚行动,彻底解决污水直排、跑冒滴漏和污水错接、混接、漏接等问题,其中2021年完成50%以上的改造提升任务;示范推进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2023)三年攻坚行动。(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负责城区)、县住建局(负责乡镇);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横峰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集团、县供水公司,电、气、通信各类管线单位。)
3.实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横峰经济开发区、九甲产业园环保设施;压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坚决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推进关停并转;深入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综合治理,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有色金属超低排放改造、锅炉与炉窑综合治理,推进水泥等行业深度治理。(责任领导:钟梁;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商务局、横峰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4.实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升攻坚行动。加强城市大气扩散气象条件预报和秋冬季污染潜势预报。深入推进城市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移动源综合管控,控制露天焚烧,巩固烟花鞭炮禁燃禁放成果,加强油气回收治理。(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中国石化横峰分公司、中国石油横峰分公司)
5.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行动,确保黑臭水体零存在。(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横峰生态环境局)
6.实施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压实整治责任,规范渗漏液处理,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
7.实施餐厨垃圾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行为,做到餐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加强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餐厨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建立完备、覆盖城乡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餐厨垃圾集中统一收运和无害化处置。(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8.实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加大对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机械监管能力建设和船舶油污管理,开展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巩固成品油市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横峰车务段)
9.实施医疗废物废水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规范医疗废物收集、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行为;加强医疗废水处理监管,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确保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达标排放。(责任领导:王芳;牵头单位:县卫健委;配合单位:县发改委、横峰生态环境局)
10.实施固体废物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水平,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推进“白色污染”综合治理。(责任领导:钟梁;牵头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11.实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摸排全县矿山开采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抓好淋溶水处理、水土流失治理、废弃裸露山体修复覆绿、违法违规开采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实现资源利用更高效、矿容矿貌更美化、生态环境更优化、开发秩序更有序。(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横峰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
12.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并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含森林公园)内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横峰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
13.实施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范围内侵占湿地资源和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改善湿地生态质量。(责任领导:邱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横峰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编办)
1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推广上饶市广丰区“东阳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模式,在人口较少的村庄大力推行上饶市广丰区“东阳生态湿地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监管、乡镇属地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台账,分步组织实施,提升村容村貌。(责任领导:孙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城管局、横峰生态环境局)
15.实施养殖业种植业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生物防护设施提升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防禁养区复养问题;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和资源化利用。提升种植业投入品科学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大力推广冬种红花草,提高有机肥料使用量,完善废旧农膜等回收处理制度。(责任领导:孙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横峰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实施产能置换更新,推动有色等行业实施降碳行动。(责任领导:袁飞、钟梁;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横峰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
(2)制定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碳达峰政策行动。(责任领导:钟梁;牵头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县直单位)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强化统筹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突出协同效应,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各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研究,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影响的监测、评估和预警。(责任领导:钟梁;牵头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加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问题整改
抓紧完成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全面的大排查、大整改,严格整改标准,确保效果巩固、不再反弹,不再引发新的投诉,严格问题整改台账管理。
1.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反馈的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及信访件,同时做好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工作。(责任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直单位)
2.强化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及信访件,力争2021年完成90%以上。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及信访件,力争2021年完成80%以上。(责任单位:横峰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直单位)
四、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重大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是总指挥,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本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场、办)党(工)委、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本地生态环境问题负总责。建立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年终述职制度。各乡镇(街道、场、办)、横峰经济开发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发展管环保”的要求,牵头做好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各攻坚行动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于4月30日前经分管县领导审定后印发并报县环委会办公室备案。
3.加强调度推进。县环委会办公室要统筹抓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调度、协调和推进工作。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协调推进。各攻坚行动牵头单位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环委会办公室每月7日前将各攻坚行动推进情况汇总报县委、县政府,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4.严格督查考核。县环委会办公室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特别是十五大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方案;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十五大攻坚行动专项督查,形成督查专报报县委、县政府。对攻坚行动推进有力有效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表扬,对督查中发现的拖延、敷衍和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工作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