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铺乡广大父老乡亲:
根据省市县发布的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现已进入森林火灾的高危险期,稍有不慎,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务必做到十不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1、不准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炼山、烧荒:这些行为会破坏植被、污染大气,增加火灾风险。
2、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吸烟和打火把照明都是常见的火灾隐患,必须禁止。
3、不准乱扔烟头:未灭的烟头可能引燃干草等易燃物,造成火灾。
4、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野外用火极易引发火灾,必须避免。5、不准在野炊、烧烤食物:野外用火极易引发火灾,必须避免。6、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入山林时,严禁携带任何易燃物品,以防不慎引发火灾。
7、不准在林区、野外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祭祀和庆祝活动中的用火行为需严格禁止,以防引发火灾。
8、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缺乏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需严格监管。
9、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狩猎和驱兽活动中的用火行为需严格禁止。
10、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这些人群不适合参与高风险的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5733001或者12119。请您知悉:
1.违反野外规定用火的,野外冒烟要处以500百元以上至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铺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