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20〕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印发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27号)要求,按照“应领尽领”、“应赋尽赋”的赋权原则,在各乡镇(街道)认领赋权事项的基础上,经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赋予兴安街道办事处98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葛源镇、岑阳镇、莲荷乡、龙门畈乡、司铺乡、港边乡、姚家乡、青板乡各97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
工作目标:认真做好青板乡赋权衔接落实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监督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乡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主要内容:
大发体育在线_大发体育投注-彩票平台:青板乡人民政府赋权事项承接清单
序号 |
认领的权利事项名称 |
权限类型 |
原实施机关 |
1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城市管理局 |
2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城市管理局 |
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城市管理局 |
4 |
蚕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5 |
蚕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6 |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7 |
乡村兽医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8 |
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教体局 |
9 |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自然资源局或县农业农村局 |
10 |
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 建坟、挖砂、釆石、釆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自然资源局 |
11 |
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生态环境 保护局 |
12 |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3 |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14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自然资源局 |
15 |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 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自然资源局 |
16 |
在电线杆、树木、住宅楼道上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17 |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18 |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19 |
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的使用或管理者未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并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0 |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1 |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2 |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3 |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4 |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5 |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6 |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7 |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收取费用后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8 |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不按规定时间清扫保洁街道、清运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29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 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0 |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1 |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2 |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3 |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4 |
乱扔动物尸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5 |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6 |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7 |
厕所、化粪池、下水道冒溢,不及时处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8 |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 破坏公厕设施、设备,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39 |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40 |
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41 |
对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42 |
对攀、摘树枝、花果,在树上剥皮等损坏公共绿地和园林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城市管理局 |
43 |
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交警大队或县城市管理局 |
44 |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水利局 |
45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 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农业农村局 |
46 |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农业农村局 |
47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农业农村局 |
48 |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农业农村局 |
49 |
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 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农业农村局 |
50 |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健委 |
51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 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健委 |
52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 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健委 |
53 |
对拒绝或者妨碍卫生监督员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健委 |
54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健委 |
55 |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应急管理局 |
56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应急管理局 |
57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应急管理局 |
58 |
责令停止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 |
县应急管理局 |
59 |
对盗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林业局 |
60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林业局 |
61 |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林业局 |
62 |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古树名木保护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 |
63 |
对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 坏的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林业局 |
64 |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
65 |
权限内娱乐场所未在显著 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文广新旅局 |
66 |
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 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文广新旅局 |
67 |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 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文广新旅局 |
68 |
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境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 |
行政给付 |
县民政局 |
69 |
80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受理 |
行政给付 |
县民政局 |
70 |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
行政给付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71 |
稻谷补贴发放 |
行政给付 |
县农业农村局 |
72 |
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发放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73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74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75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76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77 |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78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79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80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 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81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行政给付 |
县应急管理局 |
82 |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83 |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报 |
行政确认 |
县民政局 |
84 |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 |
85 |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民政局 |
86 |
撤销受胁迫的结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民政局 |
87 |
补领结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民政局 |
88 |
就业失业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89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行政确认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90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
行政确认 |
县卫健委 |
91 |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对象资格确认 |
行政确认 |
县卫健委 |
92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资格 确认 |
行政确认 |
县卫健委 |
93 |
法律援助申请受理 |
其他行政 权力 |
县司法局 |
94 |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其他行政 权力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95 |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 |
其他行政 权力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96 |
城市房屋出租或者转租登记备案审査和终止、解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其他行政 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97 |
店牌店招设置的管理 |
其他行政 权力 |
县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