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庭院经济”这一看似普通的农村生产模式推向了新的高度。这份关乎国计民生的文件,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庭院经济,使其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引擎。这一政策导向,不仅是对农村经济发展方向的精准把握,更是对亿万农民增收希望的殷切回应。长期以来,农村庭院在农民生活中扮演着多重角色。它既是农产品晾晒、储存的场所,也是农闲时节休闲娱乐的场所。而如今,随着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庭院经济”正逐渐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小小的庭院焕发出勃勃生机,成为乡村振兴的“微型引擎”。
二、意义
增加农民收入:庭院经济通过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空间,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助力乡村振兴:庭院经济的发展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发展“公司+农户”等模式,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美化乡村环境:发展庭院经济不仅能够提升经济效益,还能美化乡村环境,增添绿色和文化风味。
促进就业创业:庭院经济提供了就近就业和创业的机会,特别是对于无法外出务工的群体,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
三、工作重点
1.以富民产业为抓手发展庭院经济。紧扣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的要求,一是大力发展以葛根、马家柚、油茶、水稻制种、蔬菜、茶叶等富民产业的庭院经济,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6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1.53亿斤左右,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6万亩以上,马家柚种植面积2.75万亩,新增葛根种植1000亩、新增高产油茶种植15000亩;二是加大对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培育,力争在2023年建成1家规模适度服务全程农业、规范配套设施完善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不断提高全县农村产业综合服务水平。充分利用脱贫户监测户和一般农户的庭院、空闲场地等,在综合考虑农户意愿、劳动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小种植和小养殖庭院经济,合理划分农户院内区域,形成小果园、小菜园、小田园、小茶园等的种养殖模式,使农村“小”庭院发挥“大”作用。
2.以传统产业为特色发展庭院经济。各乡镇要充分挖掘本区域内的传统特色产业,如龙门畈乡钱家村、岑阳镇蔡坞村的葡萄;港边乡善塘村的红薯;莲荷乡上畈村的蔬菜;岑阳镇朝堂村的马家柚;新篁办事处的民宿;葛源镇的葛根、油茶;青板乡的妈妈菜园等,对已经初具规模的庭院经济,可以在其中优先打造一批庭院经济示范户提质增量形成规模,推动形成“一村一品、示范引领、群众参与、辐射带动”的整村推进、规模发展的乡村庭院经济发展格局。
3.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通过整村领办、合作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户利用现有庭院开展代收代储、产品代销、原料加工、农资配送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并通过有效措施和政策支持,培育一批致力于发展庭院经济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和指导有条件的农户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办小超市、小餐饮、小工坊、来料加工等生产经营性产业,为广大村民发展庭院经济和就地就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就业渠道,增加农户经营收入和工资收入。
综上所述,乡村庭院经济的重大潜力在于能通过促进小口径的产业融合,帮助乡村实现产业振兴,尤其对于脱贫地区农民实现收入增长、创造致富新途径有重要帮助。发展庭院经济,要破除传统的小农经济观念,以市场化为导向,立足于符合当地特色的发展基点,通过立体的产业融合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地方形成特色产业,在美化乡村环境的同时,带动农民致富。在未来,庭院经济在乡村的发展必将有更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