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江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试验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有序高效开展,特设立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依据
1.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 、第二十条,《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十六条, 《江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五十四条,《江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文件依据:《2026年江西省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鉴定评价一批水稻新品种,为品种审定提供真实客观的数据支撑。
三、项目实施内容
我公司开展早稻早中熟区试组(3 组)、早稻迟熟区试组(1组)、晚稻特早熟区试组(2 组)、晚稻中熟区试组(4 组)、双季晚粳区试组(2 组)、双季晚粳生产试验(5 个品种)、再生稻区试组(1组)。按照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区组设置、管理、记录及上报试验结果。
四、项目进度安排
1.实施方案制定。根据《2026年江西省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试验方案,落实具体任务承担人员,2月15日前完成。
2.试验区组设计。根据单位土地情况规划试验用地,安排品种小区分布,制定品种小区品种重复小区分布图,3月10日前完成。
3.田块物资准备。
4.试验管理及记载。
5.试验数据报送。
五、项目经费测算
根据品种试验费用测算标准总计15.5万元。费用明细如下:
2026年江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项目资金测算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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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金额 |
一、做田农机费 |
1400 |
二、化肥农药费用 |
25200 |
三、劳务费 |
96000 |
四、管理工资 |
18000 |
五、其它费用 |
14400 |
合计 |
155000 |